岗位职责
1、为节目录制和播出提供灯光照明效果;
2、负责灯光设备的布置、安装、调试、操作和维护;
3、协助做好活动前AV流程的策划及活动后的信息反馈;
4、配合完成后期输入输出的剪辑和编辑;
5、根据节目需求,不断创新设计和实施,优化灯光效果。
注:工作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。
任职资格
1、灯光、艺术等相关专业中专或以上学历;
2、2年以上电视灯光工作经验;
3、熟悉电视工作规律,通晓舞美灯光的基本原理,熟练运用各类灯光设备和技术;
4、有一定舞台艺术鉴赏能力,思维活跃,有创意;
5、良好的沟通能力、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;
6、有电视直播工作经验优先。
PS:工作地点在武汉。